2015年,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“稳粮增收、提质增效、创新驱动”的总要求,以农民增收为核心,以深化改革为统揽,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,坚持数量质量效益并重,加快转变发展方式,持续推进“365”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、“1236”扶贫攻坚行动、“双联”行动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,努力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、在优化结构上开辟新途径、在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上走出新路子,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、在发展富民产业上跨上新台阶、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、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,为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24.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。总结推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经验,完善财政引导、项目整合、群众投入的多元投资机制和组织领导、长效管护、考核激励等保障机制。全面完成村庄整治规划编制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、污水专项治理,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。在城镇郊区、旅游景区、交通沿线、园区周边,选择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的行政村或中心村,新建15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500个以上的环境整洁村。发展农村沼气集中供气,稳步推进农村沼气“进棚入园”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。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激励机制,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8%以上。抓好尾菜资源化利用,处理利用率达到30%以上。
25.加强生态建设。持续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。建立和落实林地和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沙区植被、物种生态保护红线。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。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、三北五期、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重点工程。实施12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项目,进一步扩大补助试点县范围。制定重要湿地标准。把植树造林与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对接起来,加大城镇街道、房前屋后、交通沿线、景区周边等绿化力度,新增营造林面积260万亩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加强黄土高原地区、陇南山区等重点地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,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。年内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00平方公里。
六、积极推进农村改革,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
坚持问题导向,做实做好方案,狠抓措施落地,有序推进农村改革,确保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。
26.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。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意见,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,争取3年左右基本完成确权颁证任务。有序推进养殖暖棚、日光温室、小型农田水利等农业设施确权颁证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建立分级补助机制。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,年内基本完成草原承包确权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,探索产权归属明晰、各项权能完善、有利农民增收、保障农民权益、管理规范有序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和农村资产、资本、资源管理机制。开展农村产权市场建设试点。做好金昌市金川区、甘谷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。开展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,探索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平台。
27.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。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改变、耕地红线不突破、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,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。探索农村土地征收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宅基地改革。创新土地流转形式,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、出租、互换、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,制定土地流转市场运行规范。土地流转的价格、形式由承包农户自主确定,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。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,探索有效模式和途径。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,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。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和土地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建设,逐步建立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,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流转。鼓励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、林权、宅基地使用权收储中心。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,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和用途管制,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。制订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。